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塑料袋以其质轻、防水、成本低廉等突出优点,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早晨菜市场的蔬菜摊到街边的早餐店。从随身携带的餐盒包装到超市产品包装,塑料制品因其便利性已成为现代消费者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遍布全市的早餐餐厅和小卖部,一种被称为“碗里装塑料袋”的做法已成为行业惯例。为了提高效率和节省清洁成本,一些公司经常将薄塑料袋直接放入装有热油食品的碗中,例如刚煮熟的豆腐、热腾腾的粥、新鲜油条等。尽管这种做法看似卫生和方便,却无意中掩盖了隐藏的健康风险。隐忧与默许 有些摊位,服务员很快拿起一份薄薄的纸塑料袋,放入碗中,即可享用热腾腾的豆腐、杂粮粥或热油面汤。商家更喜欢这种被称为“容器中塑料袋”的方法,因为它大大简化了洗碗过程并降低了运营成本。一些消费者也不赞成它,因为它“似乎”可以将污垢与容器壁隔离。市场上有很多塑料袋,但并非所有塑料袋都适合直接接触食物,尤其是热的或油腻的食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塑料袋通常由聚乙烯(PE)或聚丙烯(PP)制成,在常温下使用相对安全。路边摊经常使用的碗塑料袋通常由低密度聚乙烯制成,非常经济。即使是几百块一包也只需几块钱。它们无毒无味,但完全不耐高温。出于成本考虑,一些餐饮商往往采用低成本、来历不明的非食品安全塑料袋。它可以由回收的塑料废物加工而成,含有多种化学物质,如增塑剂、稳定剂和着色剂。当这些不合适的塑料袋与高脂肪食品和高温接触时,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如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和重金属铅、镉等会加速进入食品中。邻苯二甲酸盐已被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确定为可能的人类致癌物。长期摄入会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影响生殖系统的发育。重金属在人体内蓄积,可引起慢性中毒,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健康。河北省衡水市武义县人民检察院的一项调查显示,2024年4月,80%以上的人曾使用“塑料容器盖袋”来储存食物,但只有不到30%的人意识到它们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由于认知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这种隐藏的风险在公众的无知中不断增长,本可避免的健康威胁被纳入日常饮食中。履职共治 2024年4月,武邑检察院接到“公益团体”志愿者举报的一起事件举报,称一名店主在早餐店用餐时使用“碗盖上的塑料袋”放热豆腐,可能危害健康。为证明“碗盖塑料袋”的危害性,该县早餐店负责人前往板面店进行走访调查,随机抽取了6家餐饮店使用的“碗盖塑料袋”,送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结果表明取样产物在一定温度条件下有不同程度的迁移。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泄漏,两人使用的塑料袋总数超过国家标准规范。 “我的丈夫是我市医院的一线医生,所以我认为检察官提起公益诉讼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丈夫说,存放热油腻的食物时尽量不要使用塑料袋,合格的塑料袋受热后会释放出对身体有害的物质。这次检察官对公益诉讼的监督,在治理层面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人民监督员彭小燕在听证会上表示。武义县检察院邀请村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益”志愿者参加听证会。检察官在负责人将根据公众反馈、专家报告的结论、当地的经验和做法向与会者介绍情况,并审查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详细阐述了哪些问题?根据您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面试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和建议。武义县检察院认真听取意见后,予以公告并向负责监察的行政机关送达程序建议。报告建议,行政机关从组织专项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公关引导三个方面整治餐饮行业“塑料袋”使用混乱现象,并以此为契机,鼓励和加强对企业使用与食品接触的塑料袋的监管,切实有效解决餐饮行业“塑料袋”使用混乱问题。有力保护公共安全。法律原则与未来展望 尽管此次事件的“容器内塑料袋”问题规模较小,但其背后的法律责任和制度完善问题却不容小觑。明确各方法律责任,是保证有效治理的法律基础。从法律责任主体的角度来看,餐饮经营者作为食品的直接供应者,对食品安全负有首要责任。餐饮企业必须坚持守法经营理念,积极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规定,严格采购、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忠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全力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和合法权益。塑料袋生产、销售者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积极生产塑料袋。销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通过合规活动,筑牢公众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法定监管机构,对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依法负责查处违法行为和其他法律责任。通过规范监管、精准执法,切实维护食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推动“塑料碗盖袋”标准化,不仅需要销售者主动出击、承担责任,在经营成本和食品安全之间取得平衡,而不是一味追求便捷。帮助消费者提高科学认知,认识合规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价值,摒弃对“塑料”的认知偏见。塑料袋、容器盖”,并结合行动和共识,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我们需要引导他们。
(编辑:项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