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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办理电话卡时,营业厅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这合理吗?”近日,一则消费者投诉引发社会广泛争论。据记者调查,同一运营商在不同城市的实施标准差异很大,很像“本地计划”。有的经营者只需要身份证即可申请,有的则不需要无犯罪证明、就业证明、预付1000元电话费,甚至不需要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审核。为什么申请卡需要满足这么多标准?多家商业机构代表解释称,这些措施是应防欺诈行动的要求而采取的,但无法提供反欺诈信息。具体基础。 (湖南日报11月4日)反诈骗工程要成为保障社会治安的坚强屏障,值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然而,强制将其链接到卡应用程序改变了这一障碍的风格。通过增加不同类型的证书,企业将实名认证的责任转移给消费者,暴露了权力越权背后的懒惰政治思维。要求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异于将“有罪推定”之剑悬在消费者头上,背离了“无罪推定”的法治精神,给办卡流程蒙上了不公平的阴影。更糟糕的是,同一家运营商在不同的城市运营,他们的标准也很混乱。南昌运营商需要身份证,其他城市只需要身份证。由于这种随意性,反腐败政策成为商业电子的“地方政策”。公共服务的设施和标准化消失了。预付电话费、审核财产证明等要求进一步凸显商业利益与公共责任的严重错配。电话卡实名拷贝为网络安全筑起了一道防线,但也给运营商消费报文提供了借口。预存1000元电话费实际上是强制变相消费,消费者并不想看到什么。就像是受到了不可能的枷锁一样。审查房产证,使服务远离“身份歧视”,根本违背了公平原则。造成混乱的根本原因是立法滞后和缺乏监管。虽然工信部已经实行电话卡实名制政策,但尚未明确禁止额外认证要求运营商的服务,造成全国范围内的系统空白。各地标准执行分散,“一城一策”现象普遍存在。治乱要以法治为基础,以监督为刀。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公布反欺诈清单,明确禁止经营者自行添加证件,建立全国统一的办卡标准,结束“一城一策”政策的随意性。同时,要完善投诉机制,严惩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代价。同时,要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企业信用报告的混乱情况,倒逼企业规范经营。卡牌处理的混乱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权力的傲慢和权力的嚣张。公共服务缺乏问责制。申请电话卡时,必须“自证清白”。消费者不仅会失去便利,还会失去对公正社会的信心。只有以法治为锤、以监督为刀,公共服务才能回归本质,人民群众的慰藉权才不再不受触动。为了打破这堵“证据之墙”,监管机构和运营商必须: 企业和消费者必须共同努力,使欺诈防护成为保护安全的盾牌,而不是限制自由的枷锁。王子顺